高速公路上的高速公路道路救援服务拖车收费标准主要取决于事故车辆能否拖行、车型、上的收费拖车公里数以及所在地区等因素。道路
一般来说,救援事故类型车型 1 类的服务基价标准为 350 元/车·次,2 类为 450 元/车·次,拖车3 类为 550 元/车·次,标准4 类为 650 元/车·次,高速公路5 类为 750 元/车·次,上的收费6 类为 850 元/车·次,道路这是救援 10 公里以内的作业里程收费标准。
超过 10 公里部分,服务按实际公里数加收拖车费。拖车以常见的标准一类车为例,拖车服务基价为 400 元/次,高速公路包括 10 公里以内的空车费和拖车费。超过 10 公里的空车费按每公里 5 元收取。
超过 30 吨的重量按基本费率的 50%(西铜高速公路 80%)收取。超限车辆和超限识别标准以内的重量按基本费率的 3 倍收取。
小型车起步价为 10 公里 380 元,超过 10 公里,从实施拖车开始,每增加 1 公里 18 元。中型车和大型车的起步费用达到 450 元/次、560 元/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救援车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要救援的,按基价的 60%计算。
另外,拖车距离有明确规范,指定事故车辆为起点,拖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故障车辆为附近的高速公路出口或服务区,拖至目的地。拖车方要求继续拖车,费用由双方协商。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会通过多种渠道公示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及救援服务电话等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高速公路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费用。
由于拖车费属于车辆施救费用,所以应由全责方负责;如若双方都有责任的话,拖车费则应按责任比例划分。
作者:焦点